湖南省僑聯
關于印發《湖南省僑聯僑務理論研究課題管理辦法》的通知
各市州僑聯、各高校僑聯、省直僑聯、三一集團僑聯,各直屬單位和團體,機關各處室:
為加強全省僑聯系統僑務理論研究和參政議政工作,充分調動和發揮僑聯工作者的積極性和創造性,為我省“四化兩型”建設貢獻力量,特制定《湖南省僑聯僑務理論研究課題管理辦法》,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湖南省僑聯
2015年7月15日
湖南省僑聯僑務理論研究課題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充分調動和發揮僑務理論專家、學者和廣大僑聯工作者的積極性與創造性,有效組織各僑聯組織、涉僑機構、院所協同創新、主動服務僑聯工作和湖南發展,切實建設好溫馨的僑胞之家,推動僑聯事業和我省經濟社會發展,特制定本辦法。省僑聯僑務理論研究課題的日常管理工作由省僑聯辦公室(參政議政委秘書處)負責。
第二條 省僑聯僑務理論研究課題研究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對關系我省經濟社會發展的前瞻性、戰略性、具有重大理論和實踐意義的問題深入開展研究,著力破解廣大干部群眾普遍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結合僑務僑聯工作特點,努力為省委省政府科學決策服務,為僑聯事業的繁榮與發展服務,為僑聯工作服務我省科學發展、富民強省事業出力。
第三條 省僑聯僑務理論研究課題的評審和立項遵循“公平、公正、科學、擇優、規范”的原則。省僑聯僑務理論研究課題評審委每年集中組織課題申報、評審和立項工作。已立項課題的完成時間一般為半年。
第二章 課題選題和申請
第四條 為避免同類課題同質化,省僑聯僑務理論研究課題選題突出服務省委省政府科學決策、促進我省經濟社會發展和僑聯事業發展的重大應用對策項目研究。省僑聯僑務理論研究課題評審委每年上半年發布年度課題選題指南。
(一)選題征集。主要為省委省政府領導和中國僑聯委托及省僑聯擬定的科研課題,重點為僑界關注的熱點難點問題。
(二)選題確定。根據經濟社會發展的要求,對征集的選題在組織專題調研、開展選題論證的基礎上,進行認真整理、比較和分析,每年精選若干個選題。
第五條 僑務理論研究課題主要面向省僑聯參政議政委委員,各市州僑聯、各高校僑聯,省直僑聯、三一集團僑聯,各直屬單位和團體等有關單位和專家學者,由單位組織申報。
(一)申請人應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質和組織調研工作的能力,能作為課題實際主持者并擔負實質性研究工作。申請人每次只能申報一項課題。
(二)必須有相應實際工作部門經驗豐富的領導和專家參加課題研究。
(三)申請人所在單位應積極支持,并提供良好的研究條件。
第六條 申請人應按要求認真填寫《課題申請書》,《課題申請書》應由主持人簽名,申報單位僑聯組織對《課題申請書》進行審核,對《課題申請書》主要內容和申請人能否勝任該課題研究工作簽署信譽擔保意見,加蓋公章,統一郵寄或送達省僑聯辦公室(參政議政委秘書處)。
第三章 課題評審和立項
第七條 省僑聯受理《課題申請書》后首先進行形式審查,對審查符合要求的再組織由有關領導、專家學者組成課題評審組進行評審,按照公平、競爭、擇優的原則對申報課題的研究方案進行立項評審。課題評審組在經過充分評議后,采取無記名投票的方式,按得票數多少確定擬立項目。
第八條 課題評審后,省僑聯組織相關領域的專家學者,針對初定課題的研究方案進行可行性論證,并針對課題研究任務和重點,提出完善研究方案的意見和建議。
第九條 課題組根據評審專家意見和建議,完善和細化研究方案,制定經費使用計劃,報省僑聯辦公室(參政議政委秘書處)。省僑聯與課題組簽訂委托協議,明確各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
第十條 少數亟需研究的重大課題和不宜公開進行招
標、投標的課題,經省僑聯審定并報省僑聯黨組批準,以委托研究的形式單獨立項。在成果鑒定、成果評獎、學術研討、對外交流、實地調研中,發現有潛在價值特別是有重大實際應用價值的項目,經省僑聯辦公室(參政議政委秘書處)報省僑聯黨組審批,給予委托立項,經費自籌。這類課題的基本要求是“四有”,即有重大理論與實踐意義、有扎實前期成果、有優秀研究團隊、有充足經費保障。
第四章 經費支持
第十一條 省僑聯僑務理論研究課題分重大課題和重點課題二類立項。分類依據以課題所要時間、涵蓋內容、工作量大小為基本量劃分。重大課題立項每年不超過2項,課題研究資助經費每項原則上不超過3萬元(分年度下撥);重點課題資助每年不超過15項,課題研究資助經費每項不超過1萬元。
第十二條 課題資助經費采取一次預算、兩次撥付的方式,課題批準立項后撥付40%,余款在課題完成并經鑒定合格后撥付,鑒定不合格者,不予撥付。課題資助經費由省僑聯按現行撥付方式直撥給課題承擔單位,由單位納入財務統一核算,并按照財政財務管理有關制度規定,視課題研究進度支付給課題組。課題資助經費實行包干使用,超支不補,節余可用于其他項目科研支出。
第十三條 課題資助經費使用實行課題主持人負責制,由課題主持人按《課題申請書》所列的各項經費支出范圍,與課題組成員商議開支。課題資助經費實行??顚S?,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截留、擠占、挪用,不得用于與本課題研究無關的開支。課題資助經費開支的主要范圍:
(一)圖書資料費:購買圖書、翻拍、翻譯資料以及打印、復印、謄錄、制圖等費用。
(二)數據采集費:圍繞課題研究而開展數據跟蹤采集、
案例分析等所需的費用。
(三)調研差旅費:為完成課題研究而進行的國內調研活動、參加相關學術會議的交通費、食宿費、通訊費及其他費用。
(四)設備購置和使用費:購買和使用搜集資料、采集分析數據所需器材的費用。設備使用費包括資料錄入費、資料查詢費、上網費和軟件費等。
(五)會議費:圍繞課題研究舉行的開題、專題研討,成果鑒定等小型會議費用。
(六)咨詢費:為開展課題研究而進行的問卷調查、統計分析、臨時聘請專家咨詢等支出的費用。專家咨詢費不得支付給參與項目管理的相關工作人員。
(七)勞務費:支付給課題組成人員中沒有工資性收入的相關人員(如在校研究生)和課題組臨時聘用人員等的勞務支出。
(八)印刷費:打印、謄寫調查問卷材料、調研報告和研究成果的費用。
(九)其他:與課題研究直接相關的其他支出。
第十四條 省僑聯辦公室(參政議政委秘書處)對課題資助經費進行績效考評,并將績效考評結果作為課題承擔單位及個人以后年度申報課題資格審查的重要依據。
第五章 結題和驗收
第十五條 課題組根據研究方案、研究計劃和委托協議等,認真組織調查研究,積極開展課題研究,及時形成課題成果初稿。在研究過程中,接受省僑聯的監督和評估檢查等。
第十六條 課題初步完成后,課題組應向省僑聯辦公室(參政議政委秘書處)提出書面驗收申請。省僑聯辦公室(參政議政委秘書處)在接受課題組提出的驗收申請后,及時把課題成果初稿選送權威專家和有關部門征求意見。課題組根據辦公室(參政議政委秘書處)反饋的意見,進一步完善和修改研究報告。課題正式完成后,省僑聯辦公室(參政議政委秘書處)對研究成果組織結題鑒定,課題組根據鑒定意見再作修改完善,上交最終研究報告,并將最終研究成果發省僑聯《僑情專報》、《湖南僑聯》和省僑聯網站,送中國僑聯領導、相關省領導領導閱批,并作為省人大代表、省政協委員議案、提案的參考資料。
第十七條 在課題研究進行中,由于種種原因需要對研究計劃、研究內容、研究團隊等作調整變更或要求中止課題者,須由課題主持人和所在單位提出書面報告,加蓋所在單位僑聯公章,報省僑聯審批。違規使用經費或未經同意擅自調整、變更研究計劃和內容,自行中止或無故延長課題研究期限,或抄襲剽竊他人研究成果,除進行批評教育外,將視其情節輕重,對課題責任人給予2-4年內不得申請本課題研究項目的處罰。
第十八條 凡通過結題驗收的課題,由省僑聯頒發結題證書。凡不能通過結題驗收的課題,允許課題組在二個月內對成果進行修改、加工,并在規定期限內重新申請結題;仍不能通過的,按課題未完成處理,予以撤銷立項,并視情況要求退還全部或部分項目經費。
第六章 成果轉化和推介
第十九條 省僑聯立項課題成果是重要的社會財富,應積極加以推介和轉化應用,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省僑聯精選優秀課題成果,報省委省政府及有關部門領導參閱,并在有關媒體刊發宣傳推介。特別優秀的成果還可根據省領導批示精神聯系有關部門應用推廣。課題成果每年將擇優匯編成冊。
課題嚴格遵守各項保密規定,凡涉及保密內容的項目,要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執行。課題研究活動中使用的未公布數據、內部文件資料僅限于課題內部使用,不得公開。
第二十條 凡省僑聯立項課題,成果在公開皮表或出版時須在醒目位置注明“*+*+年度湖南省僑聯僑務理論研究課題成果”。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二條本辦法自2015年8月1日起實施。
作者:省僑聯
編輯:肖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