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錄
一、部門職責及機構設置情況
(一)部門職能職責
(二)機構設置情況
二、2016年度部門決算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三、省僑聯2016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四、名詞解釋
湖南省僑聯2016年度部門決算公開
一、部門職責及機構設置情況
(一)部門職能職責
湖南省僑聯成立于1979年4月,是中共湖南省委領導下的省一級人民團體,是黨和政府聯系廣大歸僑僑眷和海外僑胞的橋梁和紐帶?,F為省僑聯第七屆委員會。2001年,《湖南省歸國華僑聯合會機關機構改革方案》(湘辦[2001]90號)文件對其主要職能職責進行了明確。
1、宣傳、貫徹黨和政府的方針、政策,團結和動員歸僑、僑眷積極參加我省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
2、依法維護歸僑、僑眷的合法權益,確保各級僑聯依法開展活動,為廣大歸僑、僑眷和僑胞提供法律咨詢服務。
3、圍繞經濟建設,凝聚僑心,發揮僑力。引進資金、技術、設備和人才,協助和聯絡海外僑胞來湘投資興辦實業及各種公益事業,為僑屬企業、僑資企業提供服務。
4、制訂全省僑聯工作計劃和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負責全省歸僑、僑眷代表大會及其委員會的決議、決定的實施。
5、積極參政議政,參與人大、政協的僑界代表、委員人選的協商和推薦。
6、密切與海外僑胞及其社團的聯系,廣泛了解歸僑、僑眷和海外僑胞的意見和要求,為黨和政府制訂僑務政策和地方性法規提出建議和意見。按中央有關部門和省委的要求,加強僑務對臺工作,為祖國統一大業服務。
7、負責省僑聯所屬事業單位的有關管理工作。
8、指導全省僑聯組織的業務工作。
9、承辦省委、省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機構設置情況
根據省委湘辦[2001]90號《湖南省歸國華僑聯合會機關機構改革方案》和湘編辦函[2009]2號文件規定,省僑聯下設:辦公室(人事處)、經濟處(加掛權益保障處)、宣聯處;另設機關黨委。
二、2016年度部門決算表
……(公開表格附后)。
三、省僑聯2016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關于省僑聯2016年度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項 目 | 本年收入合計 | 年初結轉和結余 | 收入合計 | 本年支出合計 | 年末結轉和結余 | 支出合計 |
2015年決算 | 917.13 | 70.88 | 988.01 | 884.52 | 103.49 | 988.01 |
2016年決算 | 995.31 | 89.78 | 1085.09 | 979.74 | 105.35 | 1085.09 |
我會2016年收入總計1085.09萬元,支出總計1085.09萬元,與2015年相比,收、支總計各增加97.08萬元,增長9.83%。主要是省財政追加基本人員津補貼提標和績效獎勵等。
(二)關于省僑聯2016年度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收入項目 | 行政運行 | 華僑事務 | 培訓支出 | 未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 | 住房公積金 | 收入合計 |
決算數 | 512.21 | 442.00 | 16.00 | 5.10 | 20.00 | 995.31 |
各項目收入占總收入比重 | 51.46% | 44.41% | 1.61% | 0.51% | 2.01% | 100.00% |
我會2016年收入包含行政運行、華僑事務、培訓支出、未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住房公積金等幾大項目,占總收入比重較大的為行政運行和華僑事務項目,合計占比95.87%。
(三)關于省僑聯2016年度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支出項目 | 行政運行 | 華僑事務 | 培訓支出 | 住房公積金 | 收入合計 |
決算數 | 487.79 | 467.85 | 3.25 | 20.85 | 979.74 |
各項目支出占總支出比重 | 49.79% | 47.75% | 0.33% | 2.13% | 100.00% |
我會2016年支出包含行政運行、華僑事務、培訓支出、住房公積金等幾大項目,占總支出比重較大的為行政運行和華僑事務項目,合計占比97.54%。
(四)關于省僑聯2016年度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項 目 | 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 | 財政撥款年初結轉和結余 | 財政撥款收入合計 | 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 | 財政撥款年末結轉和結余 | 財政撥款支出合計 |
2015年決算 | 917.13 | 70.88 | 988.01 | 884.52 | 103.49 | 988.01 |
2016年決算 | 995.31 | 89.78 | 1085.09 | 979.74 | 105.35 | 1085.09 |
我會2016年財政撥款收入995.31萬元,年初結轉和結余89.78萬元,財政撥款支出979.74萬元,年末結轉和結余105.35萬元。與2015年相比,2016年財政撥款收、支總計各增加97.08萬元,增長9.83%。
(五)關于省僑聯2016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1、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我會2016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數為979.74萬元,上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數884.52萬元,2016年財政撥款支出較上年增加95.22萬元。
2016年我會基本支出共508.84萬元,是指為保障會機關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各項支出。
2016年我會項目支出共470.90萬元,是指會機關為完成僑聯章程規定和中央和省委文件精神規定的特定業務工作任務或為實現事業發展目標而發生的支出。
2、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結構情況。
財政撥款支出項目 | 行政運行 | 華僑事務 | 培訓支出 | 住房公積金 | 支出合計 |
2016年決算數 | 487.79 | 467.85 | 3.25 | 20.85 | 979.74 |
各項目支出占總支出比重 | 49.79% | 47.75% | 0.33% | 2.13% | 100.00% |
3、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項目 | 行政 運行 | 華僑 事務 | 培訓 支出 | 住房公積金 | 合 計 |
2016年預算 | 508.93 | 539.31 | 16.00 | 20.85 | 1085.09 |
2016年決算 | 487.79 | 467.85 | 3.25 | 20.85 | 979.74 |
我會2016年度財政撥款支出年初預算為1085.09萬元,支出決算為979.74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90.29%。決算數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一是全省僑聯系統綜合培訓班因省委巡視和年底業務工作較多而未舉辦;二是部分人員經費需經省人社廳和財政廳核定后才能發放,結余至下年發放;三是多個會議活動集合召開,節約了部分費用。其中:
(1)一般公共服務(類)港澳臺僑事務(款)行政運行(項)。
年初預算為508.93萬元,支出決算為487.79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95.85%。決算數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年底省直文明標兵單位獎金因需省人社廳和財政廳核定后才能發放,只能結余至下年度發放。
(2)一般公共服務(類)港澳臺僑事務(款)華僑事務(項)
年初預算為539.31萬元,支出決算為467.85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86.75%。決算數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度我會其他重點活動較多,且按照中央厲行節約的要求,壓縮會期,經常多個會議集合一起召開,故會議費有所節余。
(3)教育(類)進修及培訓(款)培訓支出(項)
年初預算為16萬元,支出決算為3.25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20.31%。決算數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度我會因省委巡視和年底業務工作較多,未舉辦全省僑聯系統綜合培訓班,全年只進行了小型培訓,故培訓費決算支出數較預算數少。
(4)住房保障(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
年初預算為20.85萬元,支出決算為20.85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
(六)關于省僑聯2016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基本支出共支出508.84萬元,是指為保障會機關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各項支出。其中:①工資福利支出405.25萬元,主要用于支出在職人員的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社保等人員經費;②一般商品和服務支出76.25萬元,主要用于支出辦公費、印刷費、水電費、物管費、工會經費等日常公用經費;③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27.34萬元,主要用于支出住房公積金、老人住房補貼等。
基本支出項目 | 工資福利支出 | 商品和服務支出 | 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 | 合計 |
2016年決算數 | 405.25 | 76.25 | 27.34 | 508.84 |
各項目支出占總支出比重 | 79.64% | 14.99% | 5.37% | 100.00% |
(七)關于省僑聯2016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1、“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項 目 | 因公出國(境)費 | 公務接待費 | 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 | 合計 |
2015年決算數 | 29.30 | 30.24 | 40.25 | 99.79 |
2016年預算數 | 30 | 32 | 29.87 | 91.87 |
2016年決算數 | 29.28 | 30.23 | 26.49 | 86.00 |
2016年度我會“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數總額及分項金額均控制在年初預算數以內,且未超2015年決算數??傮w來看,我會近兩年“三公經費”支出情況較為穩定,總體呈逐年下降趨勢。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未超預算數,但較上年決算數有所減少,主要原因是公車改革減少兩輛公車。
2、“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說明。
因公出國(境)團組情況:2016年度本單位組織出國(境)團組5個,參加其他單位組織的出國(境)團組3個;本單位全年因公出國(境)累計15人次。
公務用車購置及保有情況:2016年度本單位沒有購置公務用車,年末公務用車保有量3輛。
公務接待情況:我會嚴格按照有關厲行節約的要求執行。2016年度本單位累計國內接待25批次150人次,接待海外華僑華人等外賓50批次700人次。
(八)關于省僑聯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支出決算情況
我會決算公開08表(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數據全部為0。我會收入來源全部為財政撥款,沒有政府性基金預算,沒有非稅收入和其他收入來源。
(九)其他重要事項
1、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
機關運行經費主要用于保障會機關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辦公費、印刷費、水電費、物業管理費、其他交通費用等日常公用經費支出。
我會2016 年度機關運行經費支出76.25萬元,2015年度機關運行經費支出45.44萬元,2016年比2015 年增加30.81 萬元,增長67.80%。主要原因是:我會業務工作經費項目支出中調整預算經費20萬元用于支持安仁縣扶貧點項目建設。經省財政審批同意,計入基本支出中商品和服務支出的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科目。
2、政府采購支出情況。
我會2016年度資產購置政府采購預算數為12萬元,決算數為10.47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10.47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的100%。政府采購貨物主要是辦公電腦、打印機等辦公設備。
3、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我會有辦公用房567平方米,截至2016年12月31日,我會共有一般公務用車3輛,其中機要通信車輛1輛、應急車輛1輛、實物保障車輛1輛。固定資產137萬余元(因辦公用房產權統一歸屬省委統戰部管理,辦公用房未含在內)。
我會無單價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和單價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
2016年我會因工作需要增加固定資產共計10.47萬元,固定資產年初數為179.57萬元,期末數為137.04萬元。資產數減少的主要原因是因公車改革上交公車兩輛,其它資產負債與上年相比無較大變化。
4、預算績效管理情況。
我會領導高度重視預算績效管理工作,按照有關文件精神和要求及時申報績效目標并完成審核,及時報送績效自評報告,做好預算績效管理的各項工作。
(1)績效管理工作開展情況。
根據財政預算管理要求,我會組織對2016年度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全面開展績效自評。共涉及預算資金 1085.09萬元,自評覆蓋率達到 100%。
(2)部門決算中整體績效自評結果。
我會2016年度整體預算支出績效目標圓滿完成,產生了較好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社會公眾和僑界服務對象滿意度高。會機關文風會風進一步改善,多個會議能集中召開的集中召開,切實降低會議成本,減輕基層負擔;全年發文減少5%,《僑情專報》出刊率及質量大幅提升;我會信息工作被評為全國僑聯系統特等獎。大力推動網上辦事,充分發揮網站、QQ辦公群、微信群的作用;經費及資產管理水平有了較大的提升,行政效能進一步提高,整體效果反響良好(具體見附件部門整體支出績效評價指標表)。
湖南省僑聯
部門整體支出年度績效評價個性指標表
一級 指標 | 二級 指標 | 指標內容 | 備注 |
產 出 指 標 | 數量指標 | 扶僑幫困慰問經費支出根據貧困程度按每戶500元、1000元、2000元的標準發放,特殊困難另行研究;其他經費支出按財政有關規定據實從儉支出。 | 已完成 |
質量指標 | 積極做好招商引資引智、對外文化交流、參政議政等工作,切實維護僑益,擴大公益事業影響。 | 已完成 | |
時效指標 | 對市縣轉移支付的扶僑幫困慰問經費于6月底前支付到位;其他經費支出1-12月合理調度。 | 已完成 | |
成本指標 | 按財政核定我會預算數支出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從嚴控制“三公”經費支出。 | 已完成 | |
效 益 指 標 | 經濟效益 指標 | 引進投資項目1個以上。妥善處理涉僑案件。接待來電、來信和來訪,協調重大涉僑經濟案件。 | 已超額完成 |
社會效益 指標 | 全年申報僑愛心學校1所以上,申辦“珍珠班”1個以上。聯系有關慈善基金會為我省捐款,對貧困家庭學生進行長期資助。資助農村小學建設。 | 已超額完成 | |
行政效能 指標 | 大力改進文風會風,加強經費及資產管理,降低行政成本。完善機關有關制度。 | 已完成 | |
服務對象滿意度指標 | 扶僑幫困慰問資金覆蓋范圍涉及14個市州的部份縣市及高校僑聯組織,慰問僑界困難群眾800余人。社會公眾和僑界服務對象滿意度高。 | 已完成 |
四、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中央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二)年初結轉和結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仍按原規定用途繼續使用的資金,或項目已完成等產生的結余資金。
(三)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港澳臺僑事務(款)行政運行(項):反映湖南省僑聯本級用于保障機構正常運行、開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港澳臺僑事務(款)華僑事務(項):反映湖南省僑聯本級用于業務工作的項目支出。
(五)教育支出(類)進修及培訓(款)培訓支出(項):反映湖南省僑聯用于干部培訓類的支出。
(六)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項):反映湖南省僑聯本級離退休人員的支出。
(七)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是按照《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的規定,由單位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該項政策始于上世紀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國機關、企事業單位在職職工中普遍實施,繳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過12%,繳存基數為職工本人上年工資,目前已實施近20年時間。行政單位繳存基數包括國家統一規定的公務員職務工資、級別工資、機關工人崗位工資和技術等級(職務)工資、年終一次性獎金、特殊崗位津貼、艱苦邊遠地區津貼,規范后發放的工作性津貼、生活性補貼等;事業單位繳存基數包括國家統一規定的崗位工資、薪級工資、績效工資、艱苦邊遠地區津貼、特殊崗位津貼等。
(八)年末結轉和結余:指按有關規定結轉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繼續使用的資金,或項目已完成等產生的結余資金。
(九)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十)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十一) “三公”經費:納入省級財政預決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省級部門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公務用車購置費(含車輛購置稅)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十二)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湖南省歸國華僑聯合會
2017年8月21日
附件下載:/Upfile/20171026/2017102661933777.xls來源:未知
作者:省僑聯
編輯:肖靜